祝明之再也不要把希望寄托在林无的身上了。
“明之,不要怕……”
像在狱里的一百多个日夜,所做的事一样,他伸出手轻轻在摸自己的额顶,细声呢喃:“没有关系的,痛痛飞走啦。”
“我相信明之呀……林无不信你,是,是她不配……”
“她不配知道真相,不配知道答案。她永远不肯看你,便永远不会知道杀死生母的真凶是谁,她,她活该的……”
“明之不怕……”
祝明之抹去眼泪,摸上了耳朵,声线越来越低,渐渐含不住哭腔,最终还是会没出息地将头颅埋进膝间,见不得半点亮光的低声在哭。
安静到可怕的病房,只有细细地哭声,再无其他。
*
酷暑即便是傍晚,也荡着炎热的风。
祝明之从医院出来,他慢吞吞地行在路上,沾血的衣裤引来路人频频观望,想将袖口挽起,却又不敢露出一身的疤,只好挑着些小路回宅。
无光的暗巷,墙壁皆爬满了潮湿的苔藓,祝明之扶着墙慢慢拖着腿在走,翕张的裂口每动一步都在叫嚣着痛。
月光渗透不来全部,他只能隐约瞧见前面的路,墙角躺着一只破旧的布袋,脏兮兮的,破了几处小孔,像是被烟头烫出来的痕迹。
祝明之搓着手,去摸着身上的口袋,从兜里掏出杜乐今忘在病房抽屉里的钱夹来,细数了里面的零钱,足有十块之多。
顾湛说过,预付三十块就可以做手术,当然越早凑齐钱越好。
怯生生的小眼睛亮起了光,祝明之拾起破布袋,里面自然分文没有,脏的一抖都能弹出土灰,但总算有了一个可以藏钱的囊袋,好过拿着杜乐今的钱夹提心吊胆,被人搜到少不了要挨打。
偷钱啊……
这个念头无端地炸响在脑海里。
祝明之往破布袋里塞钱的手忽然顿住,不过一会儿便又仔细地继续再塞。
杜乐今什么都敢做,他有什么不敢。
塞好了钱袋,他最后也没有选择把杜乐今的钱夹丢在这里,反而摸着这条路走到尽头,随便进了一家当铺。
第一次偷窃还销赃,祝明之显得有些局促不安,他紧紧捏着衣角走近柜台。
当铺伙计见他灰头土脸,身上也不是什么好料子,连落魄的富贵人家都称不上,绝是个没钱的穷鬼,正要把祝明之往外赶,就见他掏出了精巧的皮夹放到柜台上,怯生生地在说:“我,我来当东西……”
当东西?
那伙计浅浅冷哼着。
一看便知道是偷来的货,这样做工不菲的皮钱夹,一尘不染,哪里是面前这脏兮兮的男人能买得起的。
伙计摸了把钱夹,皮质不错是高级货,少说能当二十块,他却偏偏不松口,只说道:“死当一块。”
“可是,可是这块料子很好的,你,你再摸摸……”
祝明之有些急,不由
第027章 偷钱[1/2页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