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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七章 人约黄昏(一)[1/2页]

他从野人山回来 秋寒寒秋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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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上次,陶芝夭给了欧铭电话,但他从来没打过电话给她。
      她给他一天三次地发短信,他也只是看看,一笑了之,也不作回应。c66c
      久而久之,欧铭觉得这样对人太轻慢,也不够尊重,心中不免生出些愧疚。
      原本是想经他这样冷处理后,她该知难而退,不要总做少女的玫瑰梦!生活就是生活,生活平平淡淡才是真。
      在他这个年龄,浪漫可以,太浪漫可能就不行。他没时间,他也可能没精力往这方面想。
      其实,他也曾是浪漫的,只是他的浪漫给了一个远行天边的女子。他燃烧过一次,已经变成了灰,还能燃烧第二次吗?
      话说男人的爱、真正的爱一生中只有一次,这一次他有过了,他可能很难再像爱叶芙一样地爱第二个女人。
      任凭这个女人是国色天香还是花中奇葩,他对她只会一时的动容,可要拨动他心里的那个弦似乎不大可能,起码也是很难很难相当地难。
      是的,他不可能总单身下去,他要找妻子,但这个人必须爱他的女儿,这是最起码的。
      本来他对李晓晓很有一些感觉,可是她的某些观念根深蒂固,甚至有些顽固不化,他还能奢望什么呢?
      而陶芝夭又是个另类的,她根本不了解他。小姑娘只是一时兴起,就对帅哥美男发起进攻,不过是一时冲动、头脑发热罢了。
      他对她进行着冷处理,过了一段时间她自然就没了热情。
      可是事情并没有像他想地那样发展,冷处理三个月,小姑娘还是热情不减,这哪成?
      欧铭决定有必要给她泼泼冷水,让她清醒清醒。
      再者老这样让别人记挂着,也于心不安。他一个大男人还得体谅一下人家的感受吧?老师?时下什么都讲究个平等,老师也得尊重学生!
      于是,在陶芝夭给他一天三次短信地发了三个月后,欧铭终于给她打了一个电话,约她出去吃饭,下午六点在雅士阁201小包厢。
      陶芝夭接到欧铭的电话后顿时欣喜若狂。
      打动了!他终于被我的真诚与坚持打动了!上帝呀!
      真是精诚所至金石为开,她三个月的心血没有白费,他还是心软的,并不是那种顽固的花冈岩,他还是能被她的真诚所打动。
      是约她吃饭呢!在雅士阁?那是个北京城里都有些名气的饭馆。
      下午没什么课,自习。
      四点一过,陶芝夭就收拾东西回到宿舍。
      头发昨天就洗过了,蓬松亮泽散发出自然的清香。
      她对着镜子梳理着自己的秀发,先梳了个随便的马尾巴,左照右照觉得这个发型太一般太俗气太没个性,于是把头发梳高歪向左边,照着镜子又把头发歪向右边,还是不满意,太普通太缺乏特点。
      想了一想,还是去美发店搞一个满意的发型吧。
      她开始洗澡,穿上性感内衣,穿上大红的连衣裙,站在镜子前左顾右盼。
      太红太火,艳得让人很有些喘不过气来的感觉,她把火红的裙子脱下,换上素雅得多的粉色的套裙,再配上粉色的中跟皮鞋,扎上白色的腰带,镜子中的她立即变得端庄而不失娇俏。
      她想,第一次约会,不能太张扬也不能太火热,她记得这是一本书上说的,一本时尚杂志上这么说的,她认可这一观点。
      她拿出她的化妆盒,开始化妆。
      先在脸上轻轻拍一层润肤霜;接着上粉底,扑腮红;再描眉毛,画眼影,勾眼线;最后是轻点朱唇。
      毕竟还是个消费者,她的化妆品只是一般的国产牌子,只是唇膏买的是美宝莲的牌子货,且有大红、浅红、鲜红、桃红、紫红等五种颜色。
      她先是涂的大红色的唇膏,看看镜子,又觉得太俗气,用棉纸抹掉。将各色唇膏都扭开来看了看,最后选中了那枝桃红色的,涂上了桃红色的唇膏,再上一层唇油,嘴唇立即变得晶晶地亮。
      然后她拿着镜子在屋里照着,想想屋里光线暗,便跑到室外照了照,回到屋里,在眼影上轻轻地又抹上一层金粉。又在室外照了照,再回屋里用棉纸把黑色的眼影全部抹掉,重新打上蓝色的眼影,饰上浅浅的银粉。
      又照了半天的镜子,还是不满意,觉得自己一下变成个怪物。
      平时素面朝天惯了,一下子全副武装地从头打扮到脚真有点不适应,总感觉镜子里面的人怪模怪样不是自己,还浑身不自在,别别扭扭的。
      坐着发呆发愣了一阵,看看时间,哟!这么快就过五点了,还没做头发,于是快快重新洗脸,她不要那么恶俗难看。
      重新站在镜子前审视着自己:眉毛是天然的柳叶眉,紧密有致,就轻描淡写的描点眉尖吧;
      双眼皮大眼睛像水晶葡萄似的,扑闪间有一种摄人心魄的魅力,让人一看难忘,就画点眼线打点浅浅的眼影吧;
      鹅蛋形的脸,白皙的皮肤把小巧的鼻子与嘴巴拱托得愈发地精致可爱,是的,粉底就免了,腮红也不要了;
      唇膏一定要涂。
      她选取出那支浅红色的美宝莲唇膏,对着镜子把嘴唇涂成接近真色的粉红色,抹上一层唇油。
      就这么一个简简单单的淡妆,整个人立即光彩照人。
      她天生丽质,从小就优越惯了。
      漂亮真好。小时候,爸爸妈妈疼爱,叔叔阿姨喜欢;长大了,站哪儿都是一道美丽的风景,去哪儿都有人追求。有人追是个很享受的事,她喜欢这个感觉。
      只是她是个头脑也不简单的女孩。她不会忘乎所以,她很理性、头脑也很清醒,这与她从小受到的父母的教育有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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